有機食品認證的程序
①申請人向認證中心提出認證申請并提交申請材料;
②認證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預審,預審合格的,認證中心再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,預審不合格的的返還申請人(補充材料);
③認證中心對預審合格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,審查合格的制定檢查計劃,并與申請人簽訂檢查合同,當審核不合格,認證中心通知申請人且當年不再受理其申請;
④認證中心派檢查員進行實地檢查,并編寫實地檢查報告;
⑤認證中心對檢查員的實地檢查報告進行綜合審查評估,提出評估意見并報技術委員會審議;
⑥認證決定人員/技術委員會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全面審查,做出同意頒證、有條件頒證、有機轉換頒證或拒絕頒證(說明理由)的決定;
⑦獲得頒證的申請人,認證中心與其簽訂《有機食品標志使用許可合同》,并辦理有機食品商標的使用手續(xù);
⑧認證中心頒給申請人有機食品認證證書。